给我一年:为了孩子选择不离婚是否合理?
给我一年:为了孩子选择不离婚是否合理?
Time 18:46:20 情感驿站 女人口述
江苏的女友,在事业单位上班;丈夫属于拆二代,有数套房子,但没有工作,每天游手好闲,早出晚归,并有出轨的嫌疑;夫妻之间平时交流很少,关系冷淡;育有一子,今年3岁。
——女友很苦恼:离婚吧,觉得孩子可怜,不忍心;不离吧,又觉得这种清汤寡水的日子没法过……友来征询我的意见。
老话说得好,宁拆十座庙,不拆一门亲。这就是像我这种分析师的尴尬,一般都倾向于劝和不劝离,基本都是劝人能忍就忍——人生,不就是忍着过来的么?只有那些实在看不下去的婚姻,才会直接建议友选择离婚。
当然,最稳妥的方式是给寻求帮助的友提供全面分析,不直接说离还是不离,由友自行抉择。
比如,为了孩子而选择不离婚是否合理?
为孩子选择不离婚有其合理的一面,出发点是基于孩子的利益考量。
实际上,许多中国式夫妻,虽然名存实亡,但依然选择不离婚,主要就是为了孩子,觉得孩子从小没爹或没妈疼,太可怜了;因为同情孩子,很多夫妻选择忍受着过下去,一忍再忍。可怜天下父母心,尤其是做母亲的,千辛万苦生下来的孩子,感情很深,离婚念头刚刚起来,一想到孩子可能受到后妈或后爹的虐待(基本都是想象出来的,并且经常把后果想象得很严重,这也是做母亲的通病),就愁肠百转,于心不忍,于是宁可牺牲自己的利益,也选择隐忍,不离婚。这是中国式父母的感,也是他们的伟大之处。
父母离婚对孩子当然会有影响;个人觉得,对学龄前的孩子影响反而不大,这个年龄段的孩子处于懵懂状态,很多孩子都是由老人带着,也没有融入集体,离婚的影响反而小。父母离婚对那个年龄段的影响大呢?个人的判断是小学一年级到高一年级的孩子,也就是8岁到16岁左右,这个年龄段的孩子已经融入了集体,对周围的评价比较敏感——在我们这个社会的情境中,父母离婚被定义为失败,这个观念也渗透给了孩子,导致孩子往往因为父母离异而产生挫败感和自卑感,在同学和老师面前抬不起头来,这种心理暗示的负面影响是很大的,会给孩子带来心理负担和压力,产生心理阴影,影响到孩子的身心健康。
为了孩子,选择不离婚,而选择忍,其结果有两种:要么忍到孩子长大了(读高中或者上大学),感觉离婚对孩子的影响小了,忍无可忍,无需再忍,而选择离婚;要么忍着忍着就四十或五十了,反正这么多年都忍过来了,最难忍的时间都过去了,也不在乎剩下的日子了,忍着继续过下去吧。
为了孩子而选择忍,应该有限度。
我个人认为,只要方法得当,教育得法,离婚对孩子的影响其实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大。其一,不少孩子都是由老人带大的,对老人的感情甚至超过对父母的感情,父母离婚了,孩子基本无动于衷。比如,农村和城市的大量留守儿童,长期和父母双方或一方分开,父母离婚对他们的影响不大。其二,只要有人填补了孩子情感的空白,父母对于孩子离婚的负面影响就会显著减少,比如:加倍的父爱或者母爱;离异的夫妻双方商量好,夫妻虽然离异,但是彼此给孩子的爱不缩减;学校的情感和心理疏导工作做得好,教师替代了孩子母亲或父亲的角色;夫妻离异再嫁或再娶时预设条件,要求二婚的对象对孩子要好;等等。
——无非是想告诉人们,离婚对于孩子所造成的严重后果,经常是夫妻自己按照最坏的结果想象出来的,包含了太多的主观因素,而不是客观后果。当然,我这么说,并非鼓励夫妻不用顾虑孩子而选择草率离婚,而是想强调,当你的婚姻真的很不堪时,为了孩子牺牲个人的绝大多数利益,而选择忍受,并不合算。
——如果对方没有大的过错和毛病,婚姻也没有根本性的、不可调和、难以接受的矛盾和问题,为了孩子选择忍受是值得的,并且这种忍受也接近于婚姻的磨合过程,虽然有些磕磕碰碰,有些难受,但磨合好了,习惯了,日子还是值得往下过的。但是,如果对方很不堪,很渣,婚姻质量很差,比如同性恋,性冷淡,出轨,或者出现各种各样的家庭热暴力或冷暴力……那么,为了孩子而选择忍受,就显得相当不值。人生苦短,人的一辈子,截头去尾,*金时间所剩无几,为了孩子而把自己绑在毫无意义、毫无希望的劣质婚姻上,绑在渣男或渣女身上,既不明智,也得不偿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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